Plain Law Media inc.

法律白話文運動商店
服務條款

2022年1月12日修訂

第一條

服務條款及依據

本服務條款依台灣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及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訂定。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第二條

企業經營者資訊

本網站由話鹿學人有限公司(負責人:楊貴智)營運
聯繫方式:support@plainlaw.me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107巷10號

第三條

交易之成立

如您使用本站向本公司購買商品及服務,即視為您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於送出訂單後視為向本公司發出要約,本公司得自由決定是否接受訂單,本公司自出貨日起視為接受訂單,本公司亦得自行取消訂單,如您已預付款項,本公司會將您的款項退回並吸收退款所生全部費用。單筆訂購超過 5 單位商品之訂單,本公司得就超過部分拒絕出貨。

如您為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受輔助宣告人、受監護宣告人,您應於向本公司發出要約前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於您向本公司發出要約時起視為已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與本公司從事交易。

第四條

交貨方式及付款方式

交貨方式:本站提供郵局寄送及超商取貨,除本站另有標示外,運費由消費者負擔。

付款方式:本站提供信用卡、ATM轉帳及超商付款,ATM跨行轉帳手續費及超商付款由消費者負擔,信用卡手續費由本公司負擔。

運費及手續費之金額,依本站結帳畫面及各該金融機構之規定。

第五條

退貨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您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方式通知本公司解除契約,您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本公司於收受退回商品或收受書面通知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完成退款。退回商品之運費由本公司負擔。

您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之第八日起,除商品有瑕疵外,本公司不受理退貨申請。為避免爭議,您應於收受商品後從速檢查有無瑕疵,並儘速辦理退貨申請。

第六條

附則

您應於每次向本公司發出要約前查閱本服務條款,本公司得隨時修訂本服務條款,無庸向您通知或公告。

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如貴我間因本條款發生爭議,您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如您選擇以其他法院作為第一審起訴法院,您同意本公司得依本條款向法院聲請移轉管轄至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如法院不同意移轉管轄,您應負擔本公司因應訴所生之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人員及訴訟代理人前往應訴之交通費及住宿費,亦包括本公司因參與調解等訴訟前置程序所生一切費用)。